我的煤炭网新闻综合信息选矿知识矿产储量评估(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房管局、规划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省厅有关部门
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和储量利用调查是我部在矿产资源领域部署的一项重要国情国力调查,是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和调控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自2007年11月9日启动总体部署以来,各地认真组织,扎实推进,总体工作进展顺利。但仍存在工作进度不平衡、少数地区工作进度滞后、信息共享不够、资金配套不到位、人员配备不到位等问题。以上问题不解决,将直接影响下一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为按时保质完成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和储量利用调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建立全国统一的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和储量利用调查管理系统。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和储量利用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项目办公室的组成,设立全国储量利用调查项目办公室、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办公室(详见附件)。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要逐步完善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和储量利用调查的组织管理机构,设立省级潜力评价、储量利用现状调查和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办公室。
国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从潜力评价、储量利用现状调查、矿业权实地核查三个方面统筹重大业务活动。勘探部门、储量部门和开发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统筹协调。项目办应加强对省级项目实施的技术和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负责省级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储量利用现状调查、矿业权实地核查的组织实施。相关处室应分别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统筹协调。根据《关于开展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6号)和《关于开展全国矿产资源储量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92号)要求,按照总体实施方案中明确的任务分工原则,尽快商省级财政部门落实省级工作经费, 协调相关工作承担单位落实项目组技术人员,指定技术负责人承担具体工作。
中国地质调查局区域协调小组要逐步加强对省级矿产资源潜力评价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
国家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项目办建立工作进展通报制度,及时跟踪省级工作进展情况,并采取适当形式公开通报各省工作进展情况。根据阶段性任务目标完成时限要求,定期考核省级工作绩效,对人员配备、资金落实、数据使用等方面问题较多、整体工作进度较慢的省份,视程度采取督查、约谈、通报三种方式来进行督查。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影响推进工作的有关问题。与省级项目办建立月报制度,定期向国家项目办报告工作进展。
完成2009年的任务和目标。最重要的包含:全国铁铝资源潜力评价、主要金属矿产勘查区圈定和优化、省级成矿地质背景研究相关图件编制、综合信息数据处理和地质解释等各项工作;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外业测量任务;大中型矿区的煤、铁、铜、铝土矿等矿产储量核实。
搞好与矿政管理的有机结合。充分的发挥矿业权、专项地质勘查等管理工具的作用,有效推进我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储量利用状况调查和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2009年底前未完成矿业权实地核查的省份和部委,从2010年起暂停矿业权配置;阶段性工作成果的及时应用,将促进矿业管理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
请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于2009年5月15日前,对本地区潜力评价、储量利用现状调查、矿业权实地核查等阶段性工作做全面总结,并按本通知要求明确负责相应工作的相关处室专职人员和技术负责人,将相关材料分别报国家领导小组办公室。
注:产量根据不同物料,进料粒度等因素其结果将有所不同